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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爲推動違法用地項目整改工作,促進依法依規用地,維護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土地管理工作實際,日前本市制定的《天津市治理違法用地與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出讓備案掛鉤辦法》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該辦法中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出讓備案的項目,是指各涉農區縣人民政府依法申請的除整改項目外的其他新增建設用地項目以及除整改項目外的其他擬公開出讓的經營性用地項目。其中,特殊用地項目除外。
據瞭解,本市各涉農區縣違法用地面積來源於動態巡查、衛片執法檢查、12336違法線索舉報、無線視頻監控網等途徑發現的違法用地面積之和,每年年初確定各區縣年度違法用地控制指標和每月違法用地控制指標。該辦法實施後,各涉農區縣治理違法用地的情況將與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出讓備案掛鉤。凡轄區內違法用地超出年初確定的控制指標,將暫停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和土地出讓備案。
根據《辦法》規定,每月底,市國土房管局執法監察總隊負責統計各區縣當月新發生且未整改到位的新增違法建設用地面積,與各區縣月違法用地控制指標對比,將超過控制指標的情況,函告土地資源管理、土地利用部門以及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相關部門將負責掛鉤把關,暫停超標區縣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出讓備案。
違法用地面積超過控制指標的區縣,經整改低於月控制指標的,將對其解除掛鉤,恢復整改到位區縣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出讓備案。(記者付文超 通訊員吳梅 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