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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次明文規定,新購經適房不得在市場上出售;如果銷售需由政府回購。市住建委昨天發文表示,經適房和限價房將優先向一定年齡以上的、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導單身年輕人承租公租房。
市住建委宣布,“十二五”期間本市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力爭使本市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本市將大力發展公租房,廉租房與公租房並軌建設、分配、運營和管理。公租房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嚴格執行經適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標准。針對限價房與商品房的價格差異問題,市住建委提出將改進和完善限價房建設和定價機制。
在分配管理上,本市將建立統一的保障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和住房狀況等審核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動態化管理和實時審核。
本市將嚴肅查處保障房出租、出借、閑置等違法違規行為。本市要建立保障房信用記錄檔案,完善申請人承諾和定期申報制度,對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要加大懲戒和媒體曝光力度。
-焦點
新購經適房限政府回購
意見指出,將嚴格經適房上市交易管理。建立經適房封閉運行機制,新購買的經適房確需轉讓的,由經適房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具體施行時間和辦法另行規定。
對於經適房購房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適房申請條件的應當退出,原經適房由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
【解讀】
北京中原市場研究部分析認為,這是北京首次明確規定保障房不得在市場出售。本市是繼深圳後少數幾個出臺這一規定的城市。
經適房及限價房因可按市場價出售,導致部分非應保障人群進入保障房市場牟利。目前經適房有兩種,2008年4月前的經適房再上市只需比商品房多繳10%的綜合地價款,這使得最近幾年相當一部分超過5年的經適房過戶成商品房。
新政施行時間一旦確定,經適房將分3類:2008年4月8日前的、2008年4月8日後至新政前的、新政施行後的。據媒體報道,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曾就此表示,這三種類型的經適房可能按“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執行。
業內人士表示,本市明文規定保障房不得在市場出售,如出售由政府回購,也使得保障房可封閉運行,避免保障房小區內出現商品房的現象。保障房不得在市場出售,有利於規范北京的保障房市場。
多人戶優先購經適房限價房
【解讀】
國企員工小樊此前一直在准備申購限價房,在得知本市今後保障房中公租房佔較大比例後,她轉而准備申請公租房過渡,“現在還年輕,過幾年承擔能力稍微強一些,再買商品房。”
昨天發布的意見,更加堅定了小樊“申請公租房”的打算。經適房和限價房向一定年齡以上、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這意味著經適房和限價房將主要配售給年齡較大、非單身的申請家庭,而小樊今年不到30歲,單身,顯然不符合條件。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分析表示,政府作出這個規定,是將保障房保障的目標人群更加細化,引導年輕人租住公租房過渡,在年輕人奮斗幾年條件改善後,就退出公租房,轉向商品房市場,公租房三五年就又可以重新回到市場供下一批人承租。如果經適房和限價房也分配到年輕人,很可能幾年後完全超出經適房限價房申請條件,“這就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胡景暉表示,政府將有產權的保障房分配給較大年齡、家庭人口較多的申請家庭,更有助於保障房結構向“以租為主”轉變。
根據意見,經適房和限價房將優先向一定年齡以上的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導單身年輕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市住保辦曾表示,出售型房源將面向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老人、重度殘疾人員、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成年孤兒等六類通過資格審核備案的住房困難家庭優先配售。
-保障措施
保障房建設用地或定向儲備
今後,區縣供應土地時將戴上“緊箍咒”,對未按時完成保障房用地供應計劃的區縣,原則上不再供應商品住房用地。
意見指出,本市將增加保障房土地供應量。“十二五”時期,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量不低於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50%,保障性安居工程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不低於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70%。
土地供應計劃中,將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需求,單列指標,做到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都有保障。相關負責人稱,今後供應指標將分解落實到區縣,並建立監督考核制度。
為降低保障房用地成本,本市將完善不同類型保障房土地供給的劃撥、出讓、協議租賃等方式,將加大政府儲備土地在住宅用地特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應規模,研究建立保障房建設用地定向儲備制度。
軌道交通沿線多配建公租房
保障房遠離城區,交通不夠便利,通勤成本太高,市民一直希望這個問題得到解決。
意見指出,保障房建設將堅持“大分散、小集中”布局模式,集中建設與配建相結合,適度加強配建比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比例一般不低於30%。
市政府表示,軌道交通沿線、站點周邊及商業、產業聚集區周邊,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還應適當提高,配建的保障房以公租房為主。
在保障房戶型設計方面,將加大社會公眾參與力度,優化住宅功能及內部構造設計,積極開發集合式中小戶型住宅,提高內部空間使用效率和居住舒適度。本市還將建立保障房建設管理標准化體系,率先在公租房中試點推行標准化設計、標准化性能評價制度等。
區縣編制住保資金專項預算
資金瓶頸一直是保障房建設的掣肘。意見明確要求,市、區縣政府要在財政預算安排中,將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優先位置,編制住房保障資金專項預算和年度預算,並結合年度保障形式、融資計劃和資本金比例等調整財政性資金投入計劃。此外,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全部用於公租房建設;確保土地出讓收益用於保障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不低於10%。
市政府支持和鼓勵承擔保障房建設項目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市政府將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在貸款條件、貸款利率和貸款期限上,為保障房特別是公租房項目提供更優惠的貸款政策。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鼓勵和引導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以及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房建設。此外,本市對保障房建設、買賣和經營環節的相關稅收,將實行優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經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各區縣須簽訂保障房軍令狀
本市將建立保障房建設的目標責任制,按照“以區為主、全市統籌”原則,強化區縣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責任,將住房保障工作納入政府績效管理。
各區縣要強化保障房使用監督管理,各街道、鄉鎮應成立專門的住房保障科室,落實專人和經費。各區縣還要簽訂住房保障工作責任書,確保工作計劃落實。
結合產業發展和城市功能定位,適當增加重點新城和城市發展新區公開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除用於解決本區縣保障性住房家庭需求外,統籌安排用於全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
市政府表示,本市還將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建立約談和考核問責機制,將住房保障工作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完善獎懲機制。
《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文章:讓謠言止於真相,讓群眾掌握真理
新華網北京2月2日電《新華每日電訊》2月2日在每日一評欄目發表該報評論員謝銳佳、丁永勛題為《讓謠言止於真相,讓群眾掌握真理》的文章。文章如下:
春節期間,兩則子虛烏有的消息在網上一度傳得沸沸揚揚:一則來源於境外媒體,稱北京地區存在發生核泄漏的危險;另一則雖沒有這麼聳人聽聞,但也關系到百姓日常生活,國內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將實行“菜刀實名制”,顧客買菜刀需要出示身份證並登記備案。
很快,這兩則消息得到闢謠或澄清。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院長萬鋼明確表示:報道純屬無中生有,嚴重失實,核反應堆處於冷停堆工況,並沒有運行,就更別談核泄漏,以及對公眾和環境的影響了;北京警方表示,除購買管制刀具需要出示身份證以外,北京並未出臺任何關於“菜刀實名制”的新規。
近年來,從“搶鹽”風潮到香蕉致癌等風波,因不實消息傳播造成的荒誕事件時有出現,無不對正常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乾擾,給相關利益群體帶來損失。事實證明,謠言面前沒有贏家,增加社會運行成本,也會對普通公眾的生活帶來困擾和不便。不僅如此,一些謠言還對政府公信力造成損害。
社會生活需要信息傳播,信息傳播必須直面謠言的乾擾。人們相信“謠言止於智者”“真相最有力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人人都有麥克風、人人都是傳播者的網絡時代,在特定時空條件下,謠言也可能遮蔽真相,謠言有時候比真相更吸引眼球。
在網絡環境下,悄然間,信息傳播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作為權威信息來源的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和媒體,如何學會適應傳播主體多元化的現實,如何讓真相不被謠言遮蔽、真理不被謬說損傷,如何讓真相跑贏謠言、讓公眾掌握真理,考驗著傳播鏈條上每一個環節。
要讓真相跑贏謠言,減少謠言對社會的傷害,政府等權威部門要有作為。新的傳播環境下,要求政務活動更加公開透明,有了質疑及時回應,對一些熱點難點問題,要主動說、盡快說、如實說。發現謠言苗頭,及時、理直氣壯地公布真相,澄清事實,讓真實、真相擠壓謠言的空間,讓謠言“見光死”。要遵循新的輿論環境下的現代傳播規律,針對不同層次的受眾采取不同的發布、溝通辦法,注重傳播實效,與群眾誠懇交流,表達更加人性化,贏得更多受眾認可。更重要的是,各級政府部門,要帶頭遵紀守法,真正做到執政為民,不斷提高公信力。
要讓真相跑贏謠言,減少謠言對社會的傷害,媒體要負起社會責任。相對於自媒體,公共媒體如果采信和發布不實信息,其傳播范圍更廣,社會危害面更大。因此,在當今信息來源更加多元,但也可說是魚龍混雜的網絡時代,公共媒體更要睜大眼睛,對信息的真實性小心求證,不能為了爭時效、搶眼球而放松把關,助推謠言傳播。
要讓真相跑贏謠言,減少謠言對社會的傷害,有賴於公民提高甄別謠言的能力,培養成熟理性的心態,承擔公民責任。在新的傳播環境下,公眾不再只是被動的信息接受者,也可以成為傳播者,也承擔一定的傳播責任。所謂“謠言止於智者”,作為一名公民,要做到“智”,就要有意識地鍛煉提高辨別謠言的本領,要提昇自己獨立判斷的能力,不要人雲亦雲,避免成為謠言的接棒者、傳播者。一個成熟理性、有社會責任感的公民,對那些看起來有點聳人聽聞,而消息來源又不甚權威的信息,不妨多留個心眼,讓信息多“沈淀”一會,過過腦子,有條件還可以自己求證一下,不要輕率地把似是而非的信息傳播出去。
公民不僅可以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還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地緣優勢、專業優勢,主動參與阻擊謠言,消除謠言。“謠言粉碎機”“真相挖掘機”等民間組織對謠言的反制就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這也是民間力量自發承擔傳播責任的體現。
要減少謠言的產生、傳播,減少謠言對社會的傷害,還要讓真理戰勝謬誤。要有正確的是非觀、美丑觀、善惡觀。沒有正確的價值觀,依然可能對真相視而不見,依然可能對謠言堅信不疑。所以,公共機構和媒體,還承擔著傳播真理、凝聚共識的社會責任,要通過各種方式、途徑理直氣壯地宣揚正確的是非觀、美丑觀、善惡觀,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真相、真理要大聲講,要用理性態度、科學觀點消解偏激的情緒、固執的偏見,讓錯誤的價值觀、不實的謠言沒有生存的空間。
總之,開放多元的傳播環境下,要讓真相總是跑贏謠言,讓群眾充分掌握真理,要求公共機構和每一個公民,都要做負責任的傳播者,形成有責、有序的傳播新秩序,使社會變得更加健康、成熟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