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無業遊民從外省竄至本市,用口香糖冒充化工染料騙取他人錢財。日前,二人已分別因詐騙罪被南開區法院判處刑罰。
湖北省無業男子肖某與“財叔”(身份不詳,另案處理)在原籍預謀來津實施詐騙,並約江蘇省無業女子周某共同前往。肖某還特意準備了用於詐騙使用的冒充化工染料的口香糖。2011年9月12日9時許,肖某、“財叔”按照事先分工,讓周某在本市南開區三馬路與服裝街交口處一農業銀行附近等候。肖某、“財叔”隨後來到天津站附近,與等公交車的婦女唐某搭訕。二人謊稱與唐某同路,可以讓其搭車到需要去的地方,從而將唐某騙至周某等待的地點。周某假裝問路與“財叔”搭訕,並手持口香糖謊稱自己是來津送化工染料的。“財叔”應答自己就是買此貨物之人。肖某則稱自己懂化工染料,並向唐某謊稱買賣此種染料能賺取高額利潤,誘使唐某出錢購買了上述冒充化工染料的口香糖。三人在騙得唐某現金23.6萬元後逃逸,並將所得贓款瓜分揮霍。同年10月21日9時許,肖某、周某再次夥同“財叔”在天津站附近,以上述相同手段將景某騙至南開區南城街與西馬路交口附近,騙取景某現金1000元。後公安民警將肖、週二人當場抓獲,“財叔”趁機逃逸。所騙贓款已收繳併發還被害人景某。案件審理期間,二被告人家屬已代爲退繳所騙全部贓款。
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肖某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2.1萬元;判處被告人周某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