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連續有市民反映稱,在和平區福安大街、西寧道的兩個非機動車存車處的存車費的價格比別處高出了一倍,“我懷疑是有個別存車處管理員擅自提高收費的價格,進了個人腰包。”
昨天19:20,記者根據讀者提供的信息,來到和平區福安大街與和平路交口某大型超市樓下的非機動車存車處看到,一位50多歲的男存車管理員向在此存放自行車的車主每輛每次收1元,向停放電動自行車的車主每輛每次收2元的存車費。採訪中,一些車主當面質疑這裏存車收費比別處高出一倍時,收費的管理員則表示:“我們這裏收費就是這個價,你愛存不存。如果怕車丟了,就得交錢存車。”市民張先生昨天20:06向本報熱線反映稱,他把一輛自行車存在和平區西寧道與濱江道交口的非機動車存車處,並告知在22時前就能離開,但一位50來歲的存車處管理員仍向他收了1元存車費。張先生說:“我沒聽說和平區的非機動車存車收費漲價呀,怎麼在繁華區存車的收費就已經翻倍了?”
昨晚,記者致電市物價局熱線,值班人員告知記者,目前存車收費由各區物價管理部門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市裏並無統一標準。隨後,記者根據和平區物價局的有關非機動車存車收費標準的規定:在和平區範圍內白天臨時存放車輛,自行車0.50元/輛·次;電動車(含三輪車)1.00元/輛·次;而在夜間臨時存車自22時後至次日6時按上述標準加倍收費。(記者郭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