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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獲悉,本市出臺《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線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規定,發現管線井缺損的,應當立即採取臨時性防護措施,並在6小時內予以修復。
本《辦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31日廢止。《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依附城市道路建設的城市排水、再生水、電力、廣播電視、通訊、燃氣、熱力、自來水、消防、環衛、公安等各類地下管線的管線井的管理。
根據《辦法》,各產權單位將實行定期巡查,發現管線井缺損的,應當立即採取臨時性防護措施,並在6小時內予以修復。如接到管線井缺損的通知或舉報後,應當在30分鐘內到現場,6小時內修復。管線井的維護、管理責任信息公開應當採取網上公開或者設置公示薄、標誌牌等便於公衆獲知的方式。公開的信息應當包括維護、管理的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範圍、養護標準、聯繫電話和上級監督電話等。無法確認產權單位的,經3個工作日公告後仍無法確認按廢棄井處置,恢復道路使用功能。(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