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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是嚴重威脅人民羣衆飲食安全的犯罪行爲,同時也是阻礙我國食品行業健康發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爲。長期以來,一些單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的界限,將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如孔雀石綠、蘇丹紅等)都稱爲添加劑,將添加非食用物質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歸結爲濫用食品添加劑,加深了公衆對食品添加劑的誤解。
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工作開展以來,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陸續公佈了五批共47種“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這47中物質都不是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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