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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佈消息稱,今後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俗稱“美瞳”)的註冊申請,將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受理。另外,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該類產品醫療器械註冊證書,以及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生產和經營該類產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於今年1月19日發佈警示消息指出,彩色平光隱形眼鏡與用於矯正視力的隱形眼鏡一樣,屬於較高風險醫療器械產品,使用不當有可能對眼睛造成傷害,消費者應慎重選擇、使用。當時,國家藥監局建議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的生產經營者暫停該產品的生產或進口,以減少可能帶來的損失。
近日,記者走訪本市化妝品和眼鏡市場發現,“美瞳”的銷量並沒有減少,更有商家表示,藥監局明確4月1日後必須持證銷售,現在多數商家都在突擊銷售無證產品,避免壓貨造成損失。濱江道一家化妝品商店銷售人員介紹,此類產品品種繁多,價格差距較大。而本市一位女大學生介紹,因爲愛美,她曾買過一款韓國產的“美瞳”,但用後眼睛覺得乾澀,視力下滑。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不少商店售賣的產品沒有明確廠址、許可證號。
國家藥監局明確指出,從下個月開始,消費者在選購“美瞳”時,應在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合法企業購買,購買時應確保產品獲得《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並仔細查看其包裝上是否有產品註冊證號等相關信息。(渤海早報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