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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寧河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寧河縣某中學學生竇某某(化名)故意傷害一案。竇某某與同學在學校上課期間發生鬥毆事件,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將同學捅傷。且之前與同學亦發生過沖突,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化解,最終釀成惡果。
寧河縣檢察院通過對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關注,審查過程中發現該校在學生矛盾疏導制度中存在明顯缺陷,管理不嚴。遂立即向該校發出檢察建議書,提出加強法制宣傳、加強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和加強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險品檢查的三項整改建議。校方在收到我院檢察建議書後高度重視,認真研究並制定了七項相應整改措施。
一份檢察建議書承載的不僅僅是一起案件的法律監督效果,更是一類案件的社會預防實效。在此,檢察機關提醒校方管理人員:一是要提高認識,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學生法律意識;二是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學生矛盾化解和心理疏導;三是要加強硬件設施,強化監督和檢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加強教育管理,狠抓落實,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通訊員潘洪亮、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