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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松江科技涉嫌在梅江南等地寬帶壟斷的事情,經本報報道後,社會上反響極大,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就此事展開深入調查。同時,該案觸及本市多年來存在的寬帶運營怪相的“冰山一角”,諸多問題逐步顯現。另有業主提出,通信管網設施的產權,應是廣大業主所有,“開發商、運營商把業主的東西出租謀利,踐踏業主的選擇權,應該徹底解決。”
反壟斷調查逐漸深入
據瞭解,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已經展開深入調查,並派專人到松江科技公司調查,要求提供當初的合同、文書等材料。該案的調查,正在有序開展。
“梅江南寬帶問題解決的關鍵,是要引入競爭者,消除進入壁壘。”市發改委負責人說,寬帶行業因存在多家運營商,相對來說,對於用戶的爭奪呈白熱化狀態。在松江科技涉嫌壟斷案中,需主要調查兩個問題:第一,松江科技的佔有行爲是否合法?第二,佔有後的經營行爲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排斥競爭行爲?
據介紹,除涉嫌壟斷外,松江科技的做法在很多方面涉嫌違反行業規定。我國《電信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禁止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任何方式限制電信用戶選擇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開辦的電信服務。”而違反該條例的處罰權,在電信管理部門。本報記者多次與市通信管理局聯繫,均無法得到正面反饋。但是,據市發改委和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報道刊登後,他們均與市通信管理局進行了反覆溝通,後者承諾將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松江科技公司負責人說,報道刊登後,該公司領導很重視,正在加快與天津聯通、天津電信的溝通,目前已經初步和天津電信達成意向,將電信寬帶引入梅江南,其合作模式是向電信收取租賃費和管理費。
“這麼大的市場,誰不想進?但這麼多年,梅江南就像個禁區,根本進入不了。松江科技的收費,肯定不合理,誰願意交?但他們是強勢,我們只好商量,儘量降低收費標準。我們希望這個違規收費,能得到制止。”天津電信相關負責人私下跟記者說。
“我們要的是全面放開,要的是所有運營商不需要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平等進入,由業主公平、自由選擇。”業主李先生等人說。松江科技即使同意由某家運營商進入,不再自己運營,同樣沒有改變壟斷的性質,沒有改變侵犯業主選擇權的事實。另外,松江科技收取運營商的費用,必然會擡高運營成本,這筆費用最終仍會轉嫁到全體業主身上。“我們要求松江科技儘快改變這種錯誤做法,向業主賠禮道歉,支付賠償”。
通信管網到底歸誰?
“小區內的通信管網,產權到底是誰的?這個重要的前提,很多業主都忽視了。而松江科技和其母公司濱海投資,正是利用業主法律意識的欠缺,侵佔了本屬於業主的資產,賺取非法利益。”隨着報道的深入,很多業主提出了上述問題。業主孫先生說,小區通信管網,與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管網一樣,都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通信管網的建設費用,已經在房價之內,是廣大業主買來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業主有完全的所有、支配權利。現在,卻被開發商或是相關單位據爲己有,這是一種掠奪行爲。
孫先生的這個說法,得到了南開大學法學院李曉兵副教授等人的支持。李曉兵說,《電信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小區及商住樓通信管線及通信設施建設的通知》、《關於推進光纖寬帶網絡建設的意見》等,對這個問題都有明確規定。“以《電信管理條例》爲例,‘建築物內的電信管線和配線設施以及建設項目用地範圍內的電信管道,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李曉兵說,既然通信設施是配套設施,已經納入建設項目概算,這表明,這筆費用已經納入房價,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
就通信管網的所有權問題,記者與松江科技公司負責人進行了多次溝通。該負責人稱梅江南地區的管網是該公司鋪設,所有權就應該歸該公司所有。該負責人說,松江科技公司是2002年左右成立,是當時負責開發梅江南地區的濱海市政的子公司。現在,濱海市政公司已經更名濱海投資公司。“儘管我們是子公司,但是,松江科技是獨立法人,獨立運作。整個梅江南地區的通信線路、管網,還有設備,我們大致投資了3000萬元。”松江科技公司該負責人說。
對於松江科技的解釋,衆多業主表示不能接受。他們認爲,松江科技是濱海投資(濱海市政)的子公司,在通信管道方面,無論投入了多少錢,都應是濱海市政(濱海投資)或其他開發商投入。廣大業主在支付房價時,已經如數支付了費用。至於是否松江科技花錢建的管網,“這就好比父子之間的事兒。父親該花不花,讓兒子替他花了錢,事後卻讓廣大業主來埋單,這是什麼道理?”
部分業主進而指出,松江科技壟斷這些年,利用業主所有的通信管網,到底賺取了多少費用?希望該公司能公開賬目,並支付業主賠償金。
“百合陽光”更爲典型?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稱,業主孫先生提出的這個問題有很強的現實意義。根據現有法律來看,通信管網肯定是配套設施,應該列入成本概算。“如果列入成本,所有權肯定是業主。但是,在實際操作上,開發商賣樓、獲取暴利的同時,是否將管網投入計算在房價之內,很難說清。對於商品房的銷售定價,物價部門的價格干預並不多,這個問題,尚需要進一步研究”。
“但是,對於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我們是有嚴格規定的。所有房產項目,都需要報批成本,通信管網的成本是其中之一,物價部門根據報出來的價格進行審批。因通信管網已經攤入房價成本,通信管網的所有權,理應歸全體業主所有。”市發改委該負責人說。
那麼,在現實中,又是什麼情況呢?作爲限價房項目,津濱大道附近的“百合陽光”樓盤,同樣是松江集團開發、建設。近日來,本報同樣接到了來自該小區業主的質疑:“我們小區的業主都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是國家特殊照顧進行住房建設。在我們小區,同樣只能用松江科技和天津電信聯合辦的寬帶。速度慢,收費高,服務差。同樣是電信,別處卻沒有這裏的貴。我們想改用聯通的光纖或其他公司的寬帶,但物業說這裏是松江的地盤,管網是松江科技建的,不能用別人家的……”
對此,松江科技公司負責人稱並沒有壟斷“百合陽光”項目,因該小區的通信管網同樣是松江科技投資建設,該公司已經跟天津電信達成協議,採用“服務”的方式,向天津電信公司收取部分管理費用,已經將該公司的寬帶引進小區。
“即使商品房的定價存在模糊,那麼,限價房的通信管網成本已經明確計入房價,松江科技爲何佔爲己有?爲何收取費用?憑什麼侵犯業主選擇權?”對於業主的這些問題,該負責人稱需要向母公司進行了解,但直至發稿時,本報沒有接到任何反饋。
●記者手記
個案“牽一髮而動全身”
寬帶“反壟斷”期待破冰
本報連續報道刊登後,很多其他小區業主也打來電話,反映有類似遭遇。“我們小區也被物業和開發商控制,只允許一家寬帶運營商進入。希望執法部門抓住典型,依法查處松江科技後,將該案例推廣,規範全市的寬帶運營市場”。
“開發商、物業公司收費的名目很繁雜,如小區進場費、補償費、管道租用費等。有的還要求跟我們進行3%-5%的通信費用分成。”採訪中,部分運營商負責人在大吐苦水的同時,也充滿希望地說,“如果能夠徹底解決‘圈地壟斷’的問題,將徹底打破牢籠,引入競爭。各家運營商在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也會調低資費,讓利於民。”
對於市發改委和市工商局對松江科技涉嫌寬帶壟斷案的查處,衆多業內人士給予了高度評價,稱該案在本市反壟斷工作具有里程碑性意義。李曉兵說,壟斷看似陌生,實際上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對生產力的發展具有極大的損害,負面影響深遠。“我國的《反壟斷法》是2008年出臺,但是,通常情況下,反壟斷的認定難、影響大,無論是中央一級,還是省市一級,查處的案例都極其少見。本市執法部門能突破阻力,展開反壟斷調查,且觸及與百姓生活密切的寬帶運營怪相,本身就是一大亮點”。
期待能有個最終結果,期待津城寬帶市場的“反壟斷”由此破冰。本報記者胡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