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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微信”是2011年騰訊公司推出的一款新的聊天工具。用過“微信”的人都知道,這個工具中用“查附近”,可以尋找千米之內也在使用“微信”的人。用“搖一搖”,就能爲你找到這時也正在用“搖一搖”功能的人。同時還可以通過“漂流瓶”、QQ式文字聊天,認識更多的陌生人。憑着這幾大特點,“微信”逐漸成爲青年男女新潮聊天工具。不過,它拉進人與人距離的同時,也成爲了騙子的作案工具。
近日,天津和平區人民檢察院即審查批捕一起利用“微信”結識、搭訕年輕女子,後伺機行騙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王小龍(男,28歲,天津市人,無業)2010年曾因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但其不思悔改,並及時掌握了“微信”諸多功能,利用原來具有的花言巧語技能,並租借一輛紅色現代車開始了新的詐騙“旅程”。
2012年1月13日下午,某賓館服務員楊倩手機收到一個微信,內容是對方想和自己處對象,二人便利用微信聊起來,最後對方約楊倩當天見面,楊倩同意了。當天晚上約11點鐘,一男子駕駛一輛紅色現代汽車來到楊倩單位門口接楊倩,該男子自稱“張斌”。二人開車來到和平區一餐廳,男子體貼地說請楊倩吃夜宵。下車後,對方讓楊倩別帶包了,把包放車上,還讓其把手機也放在車裏。這些怪異的行爲絲毫沒有引起楊倩的懷疑,竟把內有2000餘元現金、多個飾品以及各類證件的書包放在車裏,因爲怕有電話來才隨身攜帶沒有放在車裏。進餐廳二樓後,二人邊吃邊聊,期間,“張斌”說:“一會兒有人給我送錢來。”並找楊倩藉手機,說自己的手機號對方可能不接電話,楊倩就把自己的諾基亞N86手機給了對方。“張斌”檢查一下楊倩手機,確認不是山寨機後,便站起身邊打電話邊下樓,說:“那人來了,我下樓看一下”。十多分鐘後,楊倩覺得不對勁兒,找服務員藉手機給自己手機打電話,關機了;下樓找“張斌”,沒有找到,紅色現代也杳無蹤跡。此時,楊倩方知遇到了騙子,身無分文的她頓時淚流滿面。此時,謊稱“張斌”的王小龍已開車逃回住所美美的清點勝利果實了。
2012年1月15日下午兩、三點鐘,王小龍以同樣手段在南開區王頂堤某洗浴中心騙取被害人黃煒黑色諾基亞5800W型手機一部、現金人民幣400餘元等;1月23日晚6時許,在南開區西湖道某飯店內王小龍騙取被害人張影白色蘋果4型手機一部。2月13日晚6點半左右,在和平區福安大街某咖啡店王小龍騙取被害人李玲白色蘋果4型手機一部……
根據王小龍自己交代,在2012年1、2月期間,其通過微信結識女青年,以聊天方式獲取對方信任,後相約見面,在見面時虛構各種理由,騙取被害人手機等財物,在1個多月時間裏,作案近十起,騙得各類財物價值數萬元。和平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犯罪嫌疑人王小龍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騙取他人手機、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涉嫌詐騙罪,予以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醒:通過上述案例的介紹、分析,希望能夠引起廣大市民、特別是涉世不深的年輕姑娘的警覺和注意,提高警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並自尊、自愛,遠離虛擬網路存在的隱患和可能帶來的危害,避免上當受騙以及人身傷害。(通訊員何偉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