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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4月1日,記者從“稅務局長接待日”活動獲悉,從4月份起,本市地稅部門將在全市範圍內爲106項涉稅申請事項辦理“先辦後審”服務。
據瞭解,自2012年1月1日開始,市地稅局在和平、河東、南開、河北、西青、北辰試行納稅人發起部分涉稅事項先辦後審工作。“先辦後審”是將部分涉稅申請覈准工作前置到受理環節,對於通過書面形式審查能夠覈准的申請,當場出具正式文書予以覈准。覈准“先辦”申請事項必須經過“後審”,在調查審覈過程中發現納稅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時啓動糾偏機制,對於不應覈准的申請事項送達正式文書停止執行,並對納稅人違法違章行爲做出處理。
據瞭解,實施“先辦後審”服務舉措後,以前納稅人需要3、5天才能辦結的事項,現在只需要十幾分鍾辦結。譬如,納稅人到外地經營需要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前需要完成納稅審批後才能外出經營,現在可以立刻拿到證明外出經營,提高了涉稅事項服務效率,方便了納稅人生產營業。從4月份起,地稅“先辦後審”服務措施將擴大到全市範圍。(記者霍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