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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充分發揮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民事、行政申訴工作中的作用,進一步強化檢察機關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力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司法公正,天津靜海縣人民檢察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於日前會同靜海縣司法局聯合簽發了《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中加強相互協作配合的試行辦法》。
該《試行辦法》對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作爲訴訟代理人蔘與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申訴活動的途徑、程序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同時對檢察機關受理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提供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的受理程序、審結期限、結果告知,做好息訴罷訪工作等做了明確規定。爲進一步擴展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線索來源,雙方還約定依託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設立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聯繫點,並設立一名信息聯絡員負責涉及民事行政案件的宣傳和初步受理等工作。
《試行辦法》對進一步暢通檢律合作渠道,提高審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效率,擴大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案件監督的影響力具有一定促進作用。(通訊員孫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