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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每周質量報告》調查稱,在新昌縣全國有名的膠囊之鄉廠家圈內,大量的白袋子明膠通過地下鏈條暗中銷售和使用已是公開的秘密。這種白袋子明膠就是國家明令禁止用作食品藥品原料的工業明膠。此種明膠易出現重金屬鉻超標。(4月15日央視)
一些膠囊生產廠家用工業明膠生產藥用膠囊,並不意外,這是監管盲區下的必然。近幾年來雖然對藥品質量日益重視,但監管者的目光盯到藥品成分上的居多,眾多藥品審批環節也多是注重藥品內在成分的合格與否。對於本應關注的藥品“包裝”(包括內包裝)質量等問題明顯忽略了。
出現這一問題的另一原因是,藥品膠囊(內包裝)質量安全的監管體系不健全。2010版《中國藥典》明確規定,藥用膠囊以及使用的明膠原料,重金屬鉻的含量均不得超過2mg/kg。上述“標准”一方面略顯滯後,到2010年纔明確一個寬泛的標准,不知道有多少噸工業明膠已經通過“膠囊”吃進了人們的肚子。另一方面,即使是有了“標准”也沒有具體的衡量、檢測和制約機制。藥廠隨意性極大,檢測與否完全個人說了算,監管部門把關重金屬鉻的機制遠未形成。這正是一些工業明膠企業、藥用膠囊生產廠家、藥廠,可以“聯合”使用有毒有害膠囊且近乎於潛規則的根本原因。
抓好了藥品的“核心”和內部成分安全,卻忽視了外部的“皮”的質量,就猶如忽略了一個“導致輸掉整場戰爭的馬掌釘”。這個道理並不復雜,食品藥品監管者不能光將眼光盯著“包子餡”,“包子皮”出了問題同樣了不得。
工業明膠堂而皇之進入藥用領域,凸顯監管的滯後與麻木。在時下食品藥品領域安全問題高發的情況下,緊盯主要環節的思路可以肯定,但現實卻是高發的安全問題證明一些監管者就連“內部的餡”的監管也沒有做好。對藥品食品的“內部部分”監管不到位,對外部的“皮”的監管又漏洞百出,失職的嚴重程度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