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爲進一步發揮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書在駐所檢察監督工作中的應有作用,天津靜海縣檢察院於日前出臺了《駐所檢察室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書複查跟蹤督辦制度》,對發出的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書,進行登記、跟蹤、複查、督辦。
該制度規定,駐所檢察室向看守所發出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書後,駐所檢察人員要在文書發出的月內,就看守所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複查,對沒有整改落實的情況進行督辦,切實保證檢察建議和糾正違法通知書的執行力。(通訊員李樹和陶夢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