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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離異婦女劉莎網聊結識比自己小13歲的“高富帥”李強,為了俘獲對方的心,劉莎將年齡改小10歲。兩人結婚後,劉莎又偽造身份,以其能夠幫助辦理加油站經營權、購買內部房及安排親屬子女就業等為幌子,騙取其丈夫及親屬現金114萬餘元。4月18日,劉莎涉嫌詐騙罪在蘭州中院受審。該案將定期宣判。
2011年7月13日,渭源路派出所來了一大家子人,一老人稱兒媳婦劉莎騙了親戚的100多萬元後不知所蹤。由於涉案金額巨大,警方很快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警方經調查得知,劉莎實際家住湖北省潛江市江漢油田向陽開發路,並非什麼總經理。2011年7月27日,劉莎被城關分局列為上網追逃嫌疑人,8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南彩鎮派出所在清查時將劉莎抓獲。在審訊中,一個驚天騙局被揭開。
據了解,離異女子劉莎2006年通過網絡與比自己小13歲的男子李強結識,閑談中,劉莎得知李強是蘭州人,個頭高長相帥氣,家中有多套房屋,條件非常好頓生好感。於是,時年39歲的劉莎便偽造了身份證,將年齡改小了10歲。2007年初,劉莎與李強結婚,後夫婦兩地分居,劉莎向其夫及親屬編造了中石化西北分公司總經理的身份。2008年,劉莎懷孕後在家休養,2009年,劉莎生完孩子後,便開始了系列騙局。
2009年3月12日,劉莎以幫助解決工作為由,騙取陳某1萬元;2009年8月,劉莎以為李某開辦加油站為由騙取10萬元……2009年至2011年,劉莎多次謊稱能為他人辦理加油站經營權、購買公司內部房以及安排親屬子女就業等事項,詐騙丈夫親屬多人,涉案金額達114萬餘元。2011年7月,當丈夫對其表示質疑後,劉莎遂攜款出逃。
法庭上,身材矮小的劉莎沒有聘請辯護人,更沒有親友到庭旁聽。其對檢方指控基本供認,但堅稱自己是真的愛丈夫,並不是看重其家境,且部分贓款除了揮霍外,她還為丈夫買了一輛車,至於潛逃之說,劉莎解釋為:“我去北京是因為要賣掉手上的兩塊雞血石,給他們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