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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以下簡稱“通則”)於本月20日起正式實施,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籤上明顯標註。昨日,記者採訪發現,天津市大型超市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標註基本良好,但小型商家標註仍不規範。
據悉,通則修改了食品添加劑的標示方式,規定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應標示其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的通用名稱,食品添加劑可能有一種或多種功能,生產經營者應當按添加劑在產品中的實際功能進行標註。
昨日,記者在本市多家超市看到,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標註已開始規範。例如在超市饅頭預包裝食品中,以往只模糊標註“食品添加劑”項目,現在改爲“食品添加劑(碳酸鈉)”;在雪片糕標籤上,食品添加劑一項也明確標註爲“脫氫乙酸鈉”。
然而,本市部分小型商鋪出售的預包裝食品添加劑標註仍不規範。如天山西路附近一家商鋪出售的山楂酪,其食品添加劑中標註着“着色劑、甜味劑”,但究竟是何種添加劑並未寫明。
一些消費者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食品安全問題頻頻曝光,添加劑標註模糊的食品吃起來很不放心。
本市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通則對食品添加劑的要求屬於強制性要求,商家有責任向消費者提供詳細的食品添加劑成分列表。
市質監局負責人也表示,該局已將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適用範圍、允許添加劑量公佈在市質監局官方網站上,消費者可依照公佈信息查看廠家食品添加劑標註名稱是否規範、是否超範圍使用。 (記者宋雪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