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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4月27日,12378全國保險投訴電話開通,本報消費維權熱線27500315也同時配合接聽全市居民有關保險行業的投訴。半個月來,本報已接到12起有關保險行業的投訴,其中9起爲老年人去銀行存款被誤導,最終購買了保險產品。這類產品在第二年以後才被發現,部分老年人養老錢縮水嚴重,影響到正常生活。
南開區78歲的張女士反映,2007年她在楚雄道一家國有銀行存款20萬元,銀行工作人員勸她:“換個存法,每年至少5%的利息,比正常儲蓄利率要高,還贈送一份保險。”張女士按照銀行的操作方法將20萬元全部“存”了進去。過了兩年,張女士要求取出20萬元存款,卻被告知2017年以後才能取,現在取按“退保”處理,不僅沒有利息,還要扣除管理費、初始費用等,剩下不到18萬元。原來,銀行工作人員當時所說的“贈送保險”實際上是“購買保險”,而且是一次性繳清保費。
河東區69歲的王先生反映,他在一家國有銀行辦理存款時被誤導購買了保險,當時“又送油,又送炒鍋,銀行員工很熱情”。5000元存進去的結果是,此後每年都得再存5000元,一直存到79歲,受益是在84歲以後。記者仔細研究了王先生的保單發現,該保險的被保險人條件是“18週歲至65週歲”,當時王先生已超過年齡限制,但是王先生在被保險人一欄填寫的是自己38歲兒子的姓名。王先生說,當時“銀行的人讓這樣填”,加上時間緊迫,沒有徵求兒子意見。
在這類案例中記者發現,已退休老年人被誤導的機率較高,他們認爲在銀行存錢任何時候都能取出來。在投保人明顯不符合年齡條件時,保險銷售人員讓這些老人在“被保險人”一欄填寫孩子的姓名。
南開區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到銀行儲蓄時不要輕信“超高利率”“額外收益”,在提及“保險”時,不管是贈送,還是推薦購買,一定不要輕易簽字,看清風險提示語句。市民被要求出示孩子的身份證或填寫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時,一定要和孩子商量,共同研究保險條款,充分利用10天的保險猶豫期,一旦發現保險不適合自己,要及時退保。(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