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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公告,要求各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須於5月25日前完成對本企業2012年4月30日前生產並已上市銷售的膠囊劑藥品逐品種、逐批次地進行鉻限量檢查,6月1日後未完成檢查的膠囊劑品種和批次,將一律停止銷售。
市藥監局要求,各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應於每日上午10時前按本企業自檢情況及結果填寫《4月30日前上市膠囊劑藥品鉻限量企業自檢合格情況統計表》、《4月30日前上市膠囊劑藥品鉻限量企業自檢不合格情況統計表》報所在轄區藥品監管部門。各監管單位將督促轄區各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填報,特別是對企業4月30日前生產並已上市銷售的膠囊劑藥品逐品種、逐批次鉻限量自檢情況進行每日上報。
各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須於5月14日將藥用膠囊供應商及自產膠囊劑藥品自檢情況發布到藥監局網站的“天津市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產品自檢結果公示”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