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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女友提出分手後,反覆請求與其和好但均遭拒絕。氣憤之下,男子用水果刀將女友面部劃至重傷。
河北省男青年周某與女青年趙某原繫戀愛關係。2007年4月間,趙某向周某提出分手,周某遂從原籍趕至天津找到打工的趙某,表示想繼續保持戀愛關係但遭到拒絕。同年5月1日22時許,周某攜帶水果刀在本市西青區李七莊街凌口村村口附近攔截趙某,再次表示想與她和好,趙某仍表示拒絕。周某一怒之下用水果刀將其面部劃傷。經鑑定,趙某的面部損傷已構成重傷。2011年10月13日,周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日前,西青區法院審理後,考慮到該男子有自首情節且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