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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來,針對公交職工在幫助一乘客尋找失物過程中,是否傷害了另一乘客自尊、人格和權益等問題,公交有關人員與認爲受到傷害的乘客產生爭議。昨天,根據讀者反映,筆者對當事雙方進行採訪。
據乘客王先生介紹,5月18日下午,他在天津站乘坐462路公交車到漢沽建行站,當他抵達目的地提包下車時,被司機攔住詢問提包是否爲他所有,並要求他到終點站接受檢查。原來一位乘客在462路公交車丟失1個提包,打電話給該車隊請求幫助尋找。值班人員立即通過無線電臺告知可能的司機,把可疑的乘客帶來終點站。王先生不知自己可疑在何處,但還是予以配合,多坐了一站並展示自己的提包。陪同失主家屬前來認領的車隊人員,卻先指着王先生的提包問失主家屬:這是你們的吧!這令本來還算配合的王先生很是不悅,他認爲公交人員讓失主家屬自行識別即可,即便幫助詢問,也不應用如此的口氣。失主家屬否認提包爲自己所有後,車隊人員沒有任何道歉和安撫性言行,讓王先生自行回去。
而後,王先生對此越想越彆扭,認爲自己的自尊、人格和權益因此受到傷害,並認爲在公交車上可能會出現乘客丟失財物的事,公交人員如何既幫助乘客尋找失物,又採取合法、合理且人性化的方式,是個重要問題,就此找車隊“理論”此事,並向本報新聞熱線傾訴上述心聲。
筆者就此採訪該車隊有關人員時,他們承認確有此事,但其認爲這一切都是爲幫助乘客尋找失物的舉措,並沒有王先生所認爲的諸多不妥之處。筆者問其怎麼沒把配合檢查多坐了一站地的王先生送回時,對方稱這兩站距離並不太遠,所以才讓王先生自行走回了。對這樣的解釋,王先生並不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