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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河西區向榮裏54號樓的胡先生來信向本報反映,與該樓一牆之隔的天津市楊柳青畫社在單位院內安裝了一個360度全向監控攝像頭和一盞高照度的LED大燈,對居住在54號樓的居民生活幹擾嚴重。
“兩年前,楊柳青畫社在其圍牆內建設安防監控設施,其中一個360度全向監控攝像頭就安裝在居民居室窗前不足5米處,從居室任何角度向窗外望去,一個大攝像頭矗立在窗前;同時院內還安裝了高照度LED照明燈,一到夜晚,強烈刺眼的燈光嚴重干擾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我們諮詢過眼科專家,得知如此強光對人體健康有害。負責該項目的技術人員也認爲重新選擇其他不擾民的位置完全可以達到現有監控效果;夜間照明也完全沒有必要使用這麼高照度的燈光,因爲目前監控技術能達到只要月光一樣的照度就可以攝取清晰的圖像。現在,夏季已經來臨,居民不能再用厚厚的窗簾來阻擋攝像頭和高強度光污染帶來的心理和身體健康的損害!請楊柳青畫社遷走54門居民窗前的監控攝像頭;降低北院夜晚照明強度到合理水平,做個與鄰爲善的好鄰居,以實際行動共創和諧社會。”胡先生在信中寫道。他還告訴記者,楊柳青畫社的工作人員認爲攝像頭和LED燈都在自己院內,並不違反任何法規,無需整改。
對此,擊水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表示,根據《民法通則》,畫社的做法是一種侵權行爲,侵犯了向榮裏54號樓居民的休息權和健康權,居民可以要求其進行整改,移走攝像頭和LED燈,恢復原狀。本報記者耿堃
記者手記
再提互諒互敬
無論是先前報道過的小學操場音樂聲變噪聲致四鄰不安,雙方不快,還是此次的楊柳青畫社攝像頭、LED強光燈在居民窗外“窺伺”,都是鄰里關係問題。只是這樣的鄰里有點不尋常——單位與居民,前者似乎更爲強勢,後者那些並不過分的要求往往難以得到滿足,結果是怨憤越積越深,本來可能是雙方各退一步海闊天空的事,因爲一方的寸土不讓,幾乎沒了迴旋餘地。其實再不尋常的鄰里關係,也有一個尋常的理兒——冤家宜解不宜結。雙方互諒互敬,多換位思考,特別是理虧的一方,及時改正,和諧共處,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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