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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隨着各地高考分數線的相繼公佈,高校錄取工作也即將拉開序幕。本市警方結合近幾年來涉及高考錄取工作的幾種詐騙手段,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引起注意。
據分析,涉及高考詐騙主要集中在兩個階段:一是全國統考前夕,不法分子自稱可以提供試題、答案和傳遞答案的手段等進行詐騙;二是在錄取通知書發放前夕和錄取過程中,自稱有“熟人”關係,花錢可以上好大學、好專業等搞詐騙。從近幾年警方破獲的高考詐騙案件來看,不法分子的主要手段可以歸結爲以下幾類:
騙術一:謊稱代理
騙子自稱是院校招生代理或自己有“特別關係”,明示或暗示可以幫考生拿到內部指標或計劃外指標,索取“指標費”。其實每年各高校的招生計劃都會向社會公佈,絕不可能像招生騙子所說的,只要花錢就能搞到招生指標,所謂的“內部指標”都是騙局。對待此類機構或者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保留證據,並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騙術二:自主招生
每年高考結束之後,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個人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向家長承諾,自主招生就是學校說了算,只要花錢就可以搞到自主招生的指標。自主招生首先要在高考前通過學校的組織測試,學校測試合格,還必須參加每年6月份的高考,所以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所有招生計劃都是由國家統一下達並向社會公佈的,未經國家批准或者未向社會公佈的,不能安排招生。另外,高招錄取一律在國家統一的錄取網絡上進行,任何單位不得遊離於正常工作體制之外招生,不得委託中介招生。
騙術三:僞造通知書
騙子通過郵局向考生寄送僞造的錄取通知書,讓考生將學雜費事先打入銀行賬號內。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根據各地招生辦公室審覈備案的錄取名冊發放,並加蓋省、市招辦錄取專用章;考生拿到通知書後,可登錄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或到縣市區招辦查詢自己的錄失信息,如查詢的信息與通知書一致(包括錄取學校名稱、專業和層次),方可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