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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8日,市工商局12315中心發佈信息,蘋果品牌電子產品消費成爲本市工商申訴熱點。其中,蘋果手機投訴佔到手機投訴總量的13%,主要集中在售後服務領域。
據統計,今年1月至5月,該中心共受理關於蘋果品牌電子產品消費申訴和諮詢256件,其中受理手機申訴69件,相關諮詢125件;受理蘋果平板電腦申訴19件,相關諮詢43件。蘋果手機申訴問題主要集中在售後服務,特別是部分服務商不按《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履行相關責任。
一是不出具相關書面憑證。一名消費者購買蘋果手機後,在15日內發現手機出現質量問題,找到和平區解放北路蘋果售後中心,對方檢測後認爲確有故障,但不出具檢測報告。另一名消費者因手機聽筒故障,在和平區小白樓蘋果售後中心更換新機後,對方不予出具更換憑證。按照三包規定,換貨後,應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二是擅自縮短手機三包期限。一名消費者購買蘋果手機後,因質量問題到和平區小白樓蘋果售後中心更換新機,對方表示更換後只保修3個月,而按照三包規定,更換後商品三包期應當重新計算。
三是維修不當損害消費者利益。一名消費者因手機無法開機送修,取機時發現手機攝像頭變模糊了,要求對方負責維修,對方卻要求收取費用。另一消費者反映,每次送修手機時,售後服務總是將貼膜撕下,但消費者認爲貼膜實際上並不影響維修,而每次因此帶來的幾百元損失都要由自己承擔。
四是騙取消費者維修費用。一名消費者在送修後,售後中心先後收取了1千餘元維修和返廠檢測費用,而消費者諮詢蘋果售後總部得知,返廠並不收費。
蘋果平板電腦申訴中所反映的問題與蘋果手機類似,也以商品售後服務問題爲主。(記者張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