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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2年初至5月底,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關於蘋果品牌電子產品消費申訴和諮詢256件,其中,受理手機申訴69件,相關諮詢125件;受理平板電腦申訴19件,相關諮詢43件。工商部門12315中心列舉了蘋果消費投訴中的四大問題和蘋果專賣店存在的三大欺騙消費者的行爲。
在蘋果手機申訴中,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售後服務方面。一是不出具相關書面憑證。如某消費者購買蘋果手機後,在15日內發現手機出現質量問題,找到和平區解放北路蘋果售後服務,對方檢測後認爲確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檢測報告,妨礙了消費者行使換新的權利。二是擅自縮短手機三包期限。如某消費者因質量問題到和平區小白樓蘋果售後服務換新,但對方表示換新後只保修3個月,而按照三包規定,換新後商品三包期應當重新計算。三是維修不當損害消費者利益。如某消費者因手機無法開機的故障送修,取機時發現手機的攝像頭變模糊了,要求對方負責維修,而對方卻要求收取費用。四是騙取消費者維修費用。如某消費者在送修後,售後服務先後收取了1000餘元維修和返廠檢測費,但消費者與售後總部查詢後得知,實際返廠是不收費的。
申訴中反映出某些蘋果手機專賣店也存在某些問題。一是涉嫌以舊充新。二是拒不履行三包責任。三是隱瞞真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