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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質監局稽查總隊執法人員在食品打假質檢利劍行動中發現兩家食品企業的行爲存在質量安全風險:一是某食品分裝企業的原料採購管控不嚴。原料外包裝上只標註了廠名和QS標誌,無合格證明文件、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必須標註的內容。該公司的原料經檢驗被判定爲“標識”不合格產品。二是某公司三年前曾與獲證企業簽訂委託加工合同,並進行備案。在隨後的經營過程中,該公司爲謀取不正當利益,拋開被委託方無證生產食品,並使用備案時取得的標識,隱蔽性較強。總隊在執法檢查中從原料來源、生產工藝、人員設備、管理制度、倉儲運輸、不良品處置等方面入手,務求不留盲區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