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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民政部消息,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已實現婚姻登記信息聯網目標。除港澳臺地區之外,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婚姻登記信息實現聯網。實現全國聯網後,民政部將積極爭取、推動立法改革,探索打破在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限制,爲流動人口辦理婚姻登記提供便利。 (7月25日《合肥晚報》)
按照目前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需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而實現全國聯網之後,流動人口在當地辦理婚姻登記將成爲可能。不僅如此,婚姻登記信息是個人信息中重要的一項,在貸款、子女就學等方面都會用到。如果公民的結婚證、離婚證等證件丟失後,當事人以前必須去原籍補辦,而現在則完全沒有必要。婚姻登記信息全國聯網,其實只是技術上的一小步,可是爲國民帶來的辦事便捷,以及因此而節省的無謂成本,卻是巨大的。
不僅如此,因爲婚姻登記信息不聯網,各種貌似合法的重婚騙局得以堂而皇之地進行,信息不聯網等於是爲重婚、騙婚等犯罪行爲大開了方便之門。從今以後,這種犯罪行爲在婚姻登記這一關,絕對不再有可能,這就是信息聯網的好處。婚姻登記全國聯網的實現,因此非常值得肯定。只不過,時間如果能夠更早一些,那就更好了。因爲,在電腦信息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實現信息全國聯網並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只要主管部門真正重視,並且立即落實,信息全國聯網本來應該成爲一種必須。
可是,百度一下“信息不聯網”,我們會發現,在很多領域還存在着信息不聯網。比如,全國住房信息不聯網,所以樓市調控的二套房標準難以執行;比如,全國個稅信息不聯網,所以按家庭徵個稅“不可行”……類似的信息不聯網,以及給公衆帶來的不良影響,還有太多太多。既然婚姻登記信息能夠實現全國聯網,那麼這些信息實現全國聯網,顯然也困難不到哪裏去,爲什麼就是遲遲不能實現呢?在婚姻登記信息實現全國聯網之後,我們也希望其他類似的信息能夠儘快實現全國聯網,而不是以“技術障礙”之類的名義推諉拖延。
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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