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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有讀者向本報諮詢,當初買房時繳存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前幾天下雨,屋頂發生漏水現象,這種情況是否可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如何申辦這筆資金?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能否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首先要看維修部分是否是住宅公用部位,其次需要按流程申請,最重要的是要獲得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方可使用。
目前,許多人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認識存在誤區,認爲只要是住房出現問題,就可以使用這筆資金。實際上,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專項維修資金是用於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其維修、更新和改造,包括屋頂、戶外牆面、樓梯間、電梯、消防設施、下水管道等部位。屋頂漏水的情況,可以申請使用這筆資金。
具體申請流程,首先應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單位制定一份《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並在小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然後,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單位到項目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使用備案,到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使用專戶,由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劃款。工程竣工後,由業主、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施工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並簽署《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驗收報告》。 (胡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