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被執行人借得別人的錢後,在自己銀行賬戶有存款的情況下,不拿錢還債,而是去玩“六合彩”。8月7日上午,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將其存款扣劃,用來還給債權人。
2011年6月15日,家住河池市金城江區六甲鎮高功村的韋某某,以修房子資金不足爲由,向該村的莫某某借款人民幣8000元,並承諾於2011年12月31日前還清。借款期限屆滿後,韋某某並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莫某某在韋某某不給其還款的情況下,則上門去催促。經莫某某多次上門催促後,韋某某便給了莫某某還款1700元,而後對餘下所欠的款額6300元,不管莫某某怎樣追,韋某某總是以沒有錢爲由,始終不歸還給莫某某。
2012年1月10日,莫某某在追款無望之下,遂將韋某某訴至法院,後經法院主持調解,韋某某則自願定於2012年4月30日前,將所欠的借款全部還給莫某某。2012年7月24日,莫某某在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調解書的情況下,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金城江區法院受理後,承辦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經過了解案情後得知,韋某某是一個每月有2000多元工資進賬的退休人員,近年來經常從事“六合彩”活動。於是,承辦法官則從查詢銀行賬戶入手,經過查詢後,竟然發現韋某某在銀行賬戶尚有7000多元存款,承辦法官則將該款凍結後便找韋某某做工作,韋某某對承辦法官的詢問卻總是以無錢爲由,不肯償還所欠的借款。
2012年8月7日上午,承辦法官在對韋某某的工作沒有奏效之下,則在原凍結韋某某的銀行賬戶存款中,強行扣劃了6300元進入該院執行專戶。當日下午,莫某某便來到該院領走了該款項。
(風信子)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