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了《關於積極參與“全國易制毒化學品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及時學習貫徹落實通知精神,並制定了“上、下、前、後、左、右”六項工作措施部署開展打擊易制毒化學品犯罪工作。“上”是指利用上檢察建議、糾正違法等監督手段,糾正、填補、完善相關化學品生產企業的管理制度;“下”是指下功夫學習研究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以應對新形勢下出現的隱蔽性、復雜性犯罪;“前”是指對重大、疑難案件,將審查工作向前延伸,適時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快審快結;“後”是指結案後總結經驗,建立健全工作長效機制;“左”是指做好與公安、法院、區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和銜接工作,形成打擊合力;“右”是指借助報紙、網絡等媒體,對毒品犯罪的危害及後果進行廣泛宣傳,營造禁毒工作的良好氛圍。 (通訊員宏檢軒高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