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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節日期間,送給家裏長輩的超市、商場“提貨卡”,給孩子的圖書提貨卡,已經成爲不少市民的禮品首選。不過爲更好地監管金融秩序、保障持卡人權益,再過一個月,如果想大額購買此類不記名“提貨卡”,手續要“麻煩”了。
近日,商務部發布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今年11月1日施行。
今後,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購買萬元以上不記名卡需要實名登記。《辦法》第十五條中規定,“個人或單位購買(含充值,下同)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要求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聯繫方式。”其中有效個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人身份證件、護照等。而且第十八、十九條中規定,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
其實早在去年5月底時,國務院辦公廳就已經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就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做出全面部署。通知下發一年多以來,在多領域的預付卡發行服務管理中收到了部分成效。
雖然沒有接到上級通知,但本市一家超市的辦卡人員表示,目前其銷售的不記名的提貨卡最高金額爲1000元,購買時需要留下詳細的姓名和聯繫方式,如果金額較大的購卡購卡人必須出示身份證件。而在節前不少企業單位都爲員工購買了“提貨卡”,這些卡片的購卡人需留存企業資料。不過單張卡片上沒有具體寫有員工姓名。在本市一家大型足療會館,銷售人員介紹,目前辦理預付卡可以享受“滿一萬送五千,兩萬送一萬二”的優惠。“如果按照每張金額三千元計算,一萬元可以領取這樣的五張卡。”銷售人員說,辦理此類預付卡時需要詳細填寫辦卡人的姓名、聯繫方式等個人信息,辦卡時不一定非要出示身份證,但如遇掛失、補卡,需本人攜帶身份證辦理。
但部分商家仍在“無條件”售卡。在本市某家高端百貨商場,目前仍在銷售單卡最高金額1000元的不記名預付卡。“來了就能辦理,支付現金或銀聯卡都可以。”相關人員介紹。當記者諮詢購買兩萬元的預付卡是否需要出示證件時,相關人員表示“不用任何證件。”而在另一家大閘蟹專賣店中購買“2188元5對10只”和“4988元5對10只”的預付“蟹券”,則消費者連聯繫方式都可以不用填寫。
近兩年,頻頻傳出有美容院等機構發行萬元預付卡後“捲包”的現象。《辦法》施行後這類現象將得到進一步的規範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