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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嘉定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特殊的索賠案:500元喝一杯酒!在高額獎勵的誘惑下,20多歲的會所陪酒女子小陳嚴重醉酒被送醫院,7小時後年輕的生命終結。小陳父母認爲,會所及當天消費的客人應當承擔80%的責任,故訴至法院索賠各類損失64萬餘元;會所及客人則稱自己並無責任。
昨天庭審中,三被告均認爲自己並無責任,雙方展開激烈的辯論。主要的爭議焦點在於小陳與會所之間到底有無僱傭關係、客人獎勵制勸酒是否存在過錯等。
今年4月29日,20多歲的小陳和往常一樣到會所上班。她平時的工作收入主要是客人給的小費。當天晚上,包房客人特別大方,放言喝一杯酒獎勵500元。
一杯又一杯後,小陳嚴重醉酒。據會所介紹說“事發當天,小陳給客人提供服務而拿到了4900多元的小費。”
根據小陳父母的訴狀,4月30日凌晨2時,嚴重醉酒的小陳被送進醫院。7小時後,經醫院搶救不治身亡。
據死亡醫學證明書顯示小陳的死亡原因是窒息及重度酒精中毒。上海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檢驗報告證明死者去世後,血中酒精含量爲7.86毫克/毫升。
小陳父母認爲,無論醫學證明還是警方的檢驗報告都說明女兒去世時酒精中毒非常嚴重。女兒在工作期間死亡,會所理應承擔責任;當晚包房客人勸酒不當,亦有責。當然,女兒本身亦有責任,但大部分即80%的責任在會所及客人。
據此,小陳父母將會所及所知道的兩名包房客人賈某、吳某(均爲化名)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64萬餘元。
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