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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完善派駐檢察與監外執行檢察對接機制,日前,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建立了三大信息通報機制加強派駐檢察與監外執行檢察兩項業務聯繫。
一是建立監外執行罪犯出所信息通報制度。在看守所在押人員被法院決定監外執行釋放出所時,由派駐檢察人員將情況通報給監外執行檢察人員,以便於儘早對罪犯報到、社區矯正機關接管情況進行監督。二是建立監外執行人員羈押期間表現通報制度。對曾在看守所羈押,後被法院決定監外執行並在本區執行的人員,由派駐檢察人員通報該犯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表現情況,便於監外執行檢察人員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社區矯正方案的建議。三是建立罪犯脫管及再犯罪信息通報制度。利用在押人員和監外執行人員兩大信息系統,通過姓名比對篩查本區監管矯正的脫管及再犯罪人員,對篩查出的人員向社區矯正機關進行通報,儘早介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