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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移花接木”,將工地上的打樁隊伍謊稱爲自己所有,在收了工程承包人35萬元工程款後,竟將錢與人瓜分。日前,該男子被西青警方取保候審。
今年春天,路某承包了一項工程,在聯繫打樁隊伍過程中認識了薛某。薛某自稱有隊伍,二人隨後達成口頭協議:薛某的隊伍進場後,路某支付工程預付款35萬元。
不久,薛某給路某打電話稱隊伍已進場,路某到工地查看,隊伍和設備都在,但沒有進一步詢問是不是薛某的隊伍,便向薛某賬戶匯入35萬元。之後,因開發商修改圖紙,要等兩個月才能開工,路某向薛某說明情況,薛某表示不能等,並將隊伍和設備全部撤出。
一個月後,路某要求薛某退回工程款或繼續幹活,薛某沒有答應。日前,路某來到公安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報案。民警調查瞭解到,工地內的隊伍實際上是開發商自行聯繫的,與薛某無關。
民警經多方調查找到薛某,薛某供述,在與路某談妥合作後,其意外發現工地已有一支打樁隊伍,便向路某謊稱是自己的隊伍。在收到工程預付款後,他找到該隊伍負責人,要其撤場並將35萬元預付款中的10萬元當損失費給了對方。這支隊伍撤走後,薛某在另尋打樁隊伍過程中,獲悉了延期開工的消息。薛某交代,剩下的25萬元工程款,已被他與人瓜分。(記者解金釗通訊員青軒鄧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