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本報9日刊登的《四大類型案件可申請援助》一文備受讀者關注,暖心熱線再次升溫,連日來許多讀者表示自己遇到的問題屬於援助案件範圍,希望儘快獲得法律援助。而工作人員通過回覆部分熱線瞭解到,相當一部分諮詢者不符合法律援助主體條件,並就此作出解釋。
據介紹,本市法律援助對象主要包括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五類人羣。《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規定》中明確規定,有下列經濟困難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獲得無償法律援助:(一)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二)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三)農村五保戶;(四)因殘疾、嚴重疾病、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經濟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的;(五)經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證明,實際生活水平低於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也就是說,凡是主體條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公民,不在無償受援範圍內。(記者孫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