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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多位市民向本報反映,在停車泊位比較緊張的氣象臺路、鞍山西道、開發區三大街等地的臨街商家,採取各種方式將路邊停車位變爲自己的“專用車位”。此做法不但造成停車難,同時已經違規。
昨天19:05,記者在氣象臺路平山道路口南側的眼鏡店前看到,多個停車泊位被放了幾把塑料凳以阻止車輛駛入。眼鏡店大門玻璃上貼着“客戶車位請勿佔用”的字樣。隨後,記者在鞍山西道的南豐路到白堤路路段路邊劃出的停車泊位中,看到很多被放上臨街商鋪的牌子、自行車、椅子等“障礙物”,其中一家美容店外的6個停車泊位內斜着擺放了6輛自行車。車主張女士說,她準備在此停車時,被美髮店的人員告知“這是美髮店的專用車位,如不做美髮,就不得停車”。
昨晚,家住開發區的劉先生反映,在開發區三大街郵局門外的地面,寫有“押款車專用車位,其他車輛禁止停放”字樣。劉先生稱,一位自稱是郵局的工作人員見到他在此泊車,起初稱這是押款車的專用泊位,後來又說即使押款車不來,郵局工作人員的車也要停在這,而且還要給來辦業務的顧客留車位。昨天下午,在衛津路的一家銀行前記者也發現銀行門外的停車位裏立着“專用車位謝絕泊車”的牌子,當問到不辦業務能否將車停在空着的車位裏時,得到的答覆是,“這是‘專用車位’,不停外車。”
“這種‘專用車位謝絕泊車’的行爲屬於‘霸王’行爲。”交管部門表示,根據《天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停車泊位內設置障礙阻止停車。目前,個別商家爲了自己的利益,將商鋪門前的公用停車區域放置障礙物等設施阻止車輛正常停放,或將公共車位變成專用停車位的行爲屬違規行爲。對此,執法人員將加大對此類違章行爲的糾正,以規範道路停車秩序,同時緩解停車難。(記者郭子斌實習生孫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