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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瞭解到,在開展打擊“霸王條款”專項行動中,工商部門發現,合同格式條款主要存在10個方面的共性問題。對此,工商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同時加大合同示範文本的制定與推廣力度。
10個方面的共性問題爲:一是合同雙方違約責任不對等;二是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只修不退換”;三是免除經營者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定責任;四是擅自擴大“不可抗力”的範圍;五是設定消費者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六是混淆定金、訂金和預付款概念;七是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八是排除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法定權利;九是賣方保留合同修改權和最終解釋權;十是合同約定事項標準不明確,內容表述有歧義。
自本市集中開展打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爲的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截至10月底,全市共檢查涉及合同格式條款的經營者4648家,審查合同15058件;查處合同違法案件223件,已結案133件,涉及違法所得額3362.08萬元、罰沒款金額37.25萬元。大量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合同格式條款得到及時糾正和清理。(記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