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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同事缺錢花,女子便告訴同事其丈夫要發獎金的事,二人還預謀在女子的住處進行搶劫。幾日後,同事半夜來搶劫,沒想到丈夫的獎金卻沒有如期發放。日前,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女子及其同事有期徒刑10年。
去年6月,外地女子江某和丈夫一起來津務工。打工期間,江某對同事方某產生了好感。2012年初,方某稱手頭緊並向江某借錢,手頭同樣沒錢的江某爲了博方某開心,就告訴方某過幾天丈夫會發2萬元獎金,並暗示可以帶人去拿錢,方某心領神會,二人預謀在江某的住處進行搶劫。
幾日後的凌晨,方某帶着朋友來到江某家中,一番拳打腳踢後,方某詢問江某錢在哪,之後得知其丈夫的獎金還沒有發,於是從夫妻倆衣褲口袋中翻出幾十元錢,還拿走兩部手機,之後連江某的金項鍊也一併拽走。隨後,江某的丈夫報警。方某逃回老家後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爲,被告人方某和江某事先預謀,在犯罪的過程中採取暴力手段入戶劫取他人財物,二人的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二被告有期徒刑10年,並分別處罰金1萬元。一審宣判後,二被告不服,目前已提出上訴。(記者陳遇冬通訊員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