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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對曾經的夫妻因離婚分割財產反目成仇,女子劉娟爲追討前夫欠她的2萬元,與現任男友及同夥將前夫拘禁並實施毆打。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劉娟等人犯有非法拘禁罪,分別判刑,劉娟及其男友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禁止接觸被害人。
劉娟與馬強曾是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時,馬強欠劉娟2萬元。今年4月中旬一日凌晨,劉娟與現任男友趙明及朋友姜立,將馬強從家中叫出,後將其控制並實施毆打。姜立持刀威脅馬強,將其手指劃破,馬強在威逼下交出隨身攜帶的銀行卡,劉娟支取3000元。後劉娟、趙明、姜立將馬強帶至一房間內拘禁,直至清晨馬強的朋友又送來1000餘元,纔將其釋放。
劉娟、趙明、姜立被捕後,賠償馬強經濟損失5萬元。經法醫鑑定,馬強傷情已構成輕微傷。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爲,劉娟、趙明、姜立爲索要債務,採取毆打、恐嚇手段,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並致他人輕微傷,其行爲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姜立曾因吸食毒品及盜竊犯罪被多次處理,繫累犯,應從重處罰。綜上,一審判處劉娟、趙明各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姜立有期徒刑1年2個月;劉娟、趙明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禁止接觸馬強。(記者解金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