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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最近,有河北豐寧縣的聽衆向中國之聲反映,縣政府強制要求每位職工捐出500元,用於救助貧困農戶。對拒不繳納捐款的,要從工資裏面扣除。而且,只收現金,不收油米麪等物品。
據瞭解,這筆捐款,主要是用於"一幫一"工作,也就是一位職工幫扶一個困難家庭。原本出於自願的捐助,爲何在這裏就成了硬任務?
在本月12號出具的發給豐寧縣各所學校蓋有豐寧縣教體局黨委公章的通知上有這樣的說法,到12月14號各學校必須完成一幫一工作,老師交了錢學校不要買油米麪等物品去對接,已經買了東西要將剩餘的錢交到一幫一的農戶手中,不交的老師學校先墊付,然後從年終獎金里扣除。按照通知上所附的電話,記者以教師家屬的身份致電豐寧縣教育局黨委辦一位工作人員說,這是“縣裏的統一規定”。
記者:那交別的捐物不行嗎?
工作人員:物你有嗎?你有拖拉機,有致富的東西嗎?主要是幫扶不是幫貧,你有牛,它還能下犢子,這還能這叫致富。
記者:能不交嗎?
工作人員:這個不行,縣裏定的,因爲一幫一,一個對一戶,你不交誰給他墊,他上課沒?他上着班沒?
記者:要不交怎麼辦啊?
工作人員:那思想問題,縣裏面定的,老師都弄你不弄你思想問題吧,這只是掙國家錢,縣定的就這樣事。
記者:不交以後我這個評個職稱啥的可能也有影響?
工作人員:以後怎麼發展誰也沒說,反正全縣就給你一個人要,多了,就連企業小商店、小個體都得去弄。
記者:他們交啥?他們不掙國家錢,他們交啥?
工作人員:那縣裏面就這麼規定,那你也得交,企業老闆都交,不是一個人的。
那麼豐寧縣強制要求公職人員、個體戶等繳納500元捐款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呢?
教體局要求每位教師必須捐款500元的節目播出後,豐寧縣有關方面表示,縣裏的確有一幫一的政策要求,但是這種捐助只是基於個人自願,而且僅限於國家公職人員。豐寧縣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焦春江:
焦春江:我們縣出臺了一個一幫一的舉措,但不是說你簡單的拿錢了事,我們幫資金、幫技術、幫智力,不單單是給錢的問題,所以教體局的通知有點過於簡單化沒有深刻理解我們縣委縣政府的扶貧攻堅的精神,因爲它下發這個通知沒有經過縣委縣政府的批准,我們縣委縣政府也不知道這個事,目前正在調查瞭解之中,如果確有其事的話我們會做出深刻處理。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衛東認爲就一些地方的現實情況來講,這種一對一的定點幫扶是有存在基礎,但是這種強制捐款還是存在兩方面的問題:
楊衛東:這種安排應當說有現實的基礎,但是我覺得這種做法有不太妥當的地方,第一這種援助或者扶貧或者是捐贈是基於自願,這是一個基本的前提。第二個我想不管是縣教育局還是縣政府,這涉及到個人的財產,等於讓我強制性交納,其實帶有徵收或者對個人財產一種強制性處置,這種規定必須得給予法律的明確規定,一個縣政府當然也包括縣教育局沒有權力做出這種處置,你不能拿獻愛心這個藉口來變相來侵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楊衛東建議,這種一對一的幫扶政策,行政激勵遠比行政強制要好的多。
楊衛東:比如說鼓勵教師、教職工捐助,然後對這些人我們可以用別的方法,比如用激勵的方法給予這些人表彰獎勵,所以我想這種方法可能更容易,而不是用強制的方法,結果可能適得其反,既達不到原來的設想還不如換另一種思路。
據瞭解,豐寧縣是國家貧困縣,今年以來頻繁遭受乾旱、低溫冷凍以及暴雪災害,經濟損失較爲嚴重,相關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和中國廣播網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