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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津南區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科長蔡恩芝
今年45歲的蔡恩芝,給人一種端莊、幹練的印象。1989年,畢業於吉林大學的她毅然選擇了檢察事業,而且一干就是23年。
2007年,蔡恩芝開始從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辦案中,她始終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給那些誤入歧途的孩子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大磊是一起聚衆鬥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他6歲的時候,父親就到南方工作,母親在其初三時也和父親一起去了南方。一次,大磊得知自己的女朋友轉學後與一位男同學交往,便十分生氣。就在寒假前夕,大磊約那名男生到一僻靜處“攤牌”,並讓其“好兄弟”帶着十幾名同學,拿着鎬把、棒球棍趕到約定地點。雙方廝打過程中,那名男生的大拇指、後背被砍傷。對方報案後,大磊隻身逃往外地。
一年後,大磊回到天津向警方自首。此時,國家正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適用寬緩刑事政策的力度,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按照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能不訴的爭取不訴。大磊投案後,其父母也積極與被害人家屬進行溝通,幾方都同意給大磊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蔡恩芝經報請檢察長審定,決定對大磊進行起訴,同時建議判處緩刑。最終,大磊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在進行案件回訪時,蔡恩芝得知大磊很想重新回到學校,便設法幫助他與學校取得聯繫,最後學校領導同意恢復大磊的學籍,但必須轉校。後來,大磊轉到另外一所學校繼續讀高中。雖然耽誤了一年時間,但大磊十分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經過他的不懈努力,最終考入了自己理想的大學。
那件案子之後,蔡恩芝對經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處理起來更加慎重,傾注了更多心血,逐漸形成了這樣一個工作思路:能不訴的儘量不訴,能挽救的一定挽救。
因爲好友在食堂吃飯時與男同學發生爭執,曉麗便糾集多名人員將該男生打成輕傷。接手案件後,蔡恩芝開始了犯罪背景調查,她先後找到曉麗的父母、所在學校老師和領導,瞭解孩子的情況,併到曉麗曾訓練過的業餘體校進行調查。原來,曉麗儘管是個女孩,卻比一般男孩還能吃苦,性格上也像男孩一般豪爽直率,喜歡抱打不平。同時,曉麗的體育成績非常優秀,曾在市級比賽中獲得第四名,即將入選市專業運動隊。如果曉麗因爲犯罪被起訴判刑,她不僅將斷送學業,而且也會失去在體育方面發展的大好機會。
瞭解到這些情況後,蔡恩芝根據案情依法提出對曉麗作出不起訴的審查意見,同時開展社會幫教。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曉麗順利進入市專業運動隊。經過刻苦訓練,還在全國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再次見到蔡恩芝,曉麗激動地說:“感謝蔡阿姨給我重新開始的機會,我不會讓關愛我的人失望,我有更加遠大的理想和目標,你們一定等我的好消息。”
經過一年的幫教走訪,曉麗走上正軌,作爲公訴人的蔡恩芝也就很少去“打擾”她了。“誰都有自尊心,小時候犯過錯,如今長大了,如果作爲執法人員的我再總去找她,她的心裏會有結。”蔡恩芝說。
未檢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比一般公訴工作更加複雜,訴前調查、訴前幫教、訴後回訪……用蔡恩芝的話說“每一起案件都是一項內容複雜的幫教挽救工程”。這一系統工程不僅要求公訴人嚴格依法辦案,而且還要承擔起大量的社區矯正和社會管理責任。
在天津上大學的小李喜歡上了同校女生小徐,但小徐早有了男朋友,而且根本不認識小李。去年9月,小李在學校門前的飯館見到小徐和男朋友吃飯,便上前搭訕,遭到了小徐的拒絕。小李爲此堵住小徐二人的去路,不准他們離開飯店。小徐的男友見狀立即給同學小趙打電話求援,小李也叫來了自己的老鄉。雙方見面後互不相讓。混亂中,小趙被幾個人圍住拳打腳踢。爲求自保,小趙從口袋裏摸出一把水果刀來回比劃着,誤傷了打他的人。
辦案中,蔡恩芝經過調查發現,小李一方有過錯在先,而小趙確有法定減輕處罰的情節。在與學校、被害人、律師溝通時,大家也認爲可以給小趙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最後,蔡恩芝報經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同意,決定對小趙作出不起訴決定。
之後,蔡恩芝與學校一起制定了對小趙的幫教考察方案,組織幫教小組定期對小趙的學習表現進行考察分析。考察期間,小趙表現很好。他對蔡恩芝說:“阿姨,是檢察機關讓我能夠繼續上學,我一定不辜負所有幫教我的人,再也不犯法了!”
談到未檢工作,蔡恩芝語重心長地說:“在一定程度上,這些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本身也是受害者,社會與公衆必須對他們承擔起責任,具備從寬條件、能夠依法不起訴的,司法機關就應該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孩子們的路還長,不讓他們繼續走錯路也是對社會負責。”(天津政法報 范文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