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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三名男子為謀財,分別結伙制造虛假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理賠金。日前,三人均被北辰區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刑罰。
2008年10月13日,本市北辰區無業男子張某、柴某經預謀後,伙同齊某(另案處理)編造柴某駕駛『夏利』車在北辰區某村口撞傷胡某(齊某假扮)的虛假交通事故,後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9200餘元。
作案近兩年後,二人見風頭已過,遂於2010年7月24日再次以相同手段行騙,編造在北辰區某村口撞傷蘭某的虛假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1萬餘元。
當日,張某又與北辰區男子杜某駕駛一輛『華利』車在地鐵一號線劉園地鐵站附近撞傷錢某(鄭某假扮,另案處理)的虛假交通事故,後騙取保險理賠金6800餘元。
同年8月6日,張某又與杜某合作,以上述手段騙取保險理賠金8200餘元。
2010年11月29日,張某伙同鄭某再次制造虛假交通事故,後在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理賠金時未果。2011年5月11日,柴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同年5月及9月,張某、杜某先後到公安機關投案。
案發後,三人已退繳全部贓款共計3.4萬餘元,並發還被害單位。
法院經審理,以保險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判處被告人柴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