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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濱海新區工商局成功調解兩件大額消費糾紛,及時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確保歡樂祥和地度過春節。
某消費者去年11月24日,在大港某汽車經營處交納55900元購車定金,合同註明12月27日交付車輛,但至今沒有交付。經執法人員調查該汽車經銷商在合同訂立後爲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由於運輸不便造成消費者的汽車不能及時到貨,影響了消費者的提車。經執法人員的調解,經銷商退還消費者定金,並補償消費者油卡1000元。
消費者李某去年6月份花費2500元購買了散熱器,售後承諾五年保修。但該散熱器使用不久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找到售後,售後稱因其家中用水酸鹼度不合適造成,提出將付1000元回收該散熱器並要求消費者花全款購買銅鋁質散熱器。瞭解情況後,大港分局多次與售後方、經銷商溝通,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經調解三方達成協議:第一,由售後方“天津市大港區長江散熱器有限公司”承擔1000元、經銷商承擔1000元、消費者承擔1000元,爲消費者更換銅鋁複合質量好的散熱器;第二,消費者自己負責安裝散熱器。
爲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健康、安全、和諧的春節消費氛圍,新區工商局針對節前居民消費集中、消費糾紛多發的情況,暢通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通道,啓動應急快速反應機制,積極做好各項準備,確保春節期間各類消費申訴舉報得到及時處置。(通訊員修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