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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春節後上班第一天,記者來到南開區房管局的保障房受理大廳,這裏一如往日的熱鬧,諮詢窗口前已經站滿了人,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和服務態度一如既往,精神飽滿地迎來節後辦理業務的首輪小高潮。
記者在南開區房管局受理大廳,四樓的整個中央大廳都用於公租房的諮詢申請,牆上相關宣傳資料張貼在明顯位置,前來諮詢的人們往往都會先到這裏來做個基本瞭解,再去諮詢。雖然今年的公租房申請已經有一個來月了,但諮詢窗口前依舊排了不少人。家住西湖村的李阿姨節日期間串親戚聽說自己的家庭條件符合公租房政策,於是一早就前來諮詢相關政策,工作人員得知李阿姨的來意後,認真講解了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和相關政策,並耐心說明了申請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證明。截至上午10點,諮詢窗口的工作人員已爲20多位市民解答了問題,並正式受理了6戶市民的申請。記者在現場瞭解到,市民諮詢公租房政策存在兩個普遍的疑問:
未預申請家庭還有機會嗎?據瞭解,截至2013年4月30日,按照已取得《通知單》家庭首選項目意向,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多於房源數量,各區房管局停止受理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少於房源數量,自2013年5月起,各區房管局同時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家庭的申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開具《通知單》;當取得《通知單》的家庭數量與剩餘房源相當時,各區房管局停止受理該項目公租房承租資格申請。
租公租房還能買限價房嗎?按照相關規定,已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符合“三種補貼”條件、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按屆時政策提出申請租房補貼或購買保障性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的承租家庭,應在所購住房交付使用後2個月內退出公租房,租賃合同解除;購買其他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在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後2個月內退出公租房,租賃合同解除;承租家庭成員接受贈與或繼承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在其辦理房屋接受贈與或繼承手續後2個月內退出公租房,租賃合同解除。
四樓416室是限價房的諮詢申請處,記者在這裏看到,諮詢的市民稍少於公租房窗口,據工作人員介紹,一上班就陸續有市民來諮詢、辦件,兩個多小時也受理了5戶市民的申請。在當天的諮詢中,有兩位市民拿着剛剛過期的限價房購買資格證明前來諮詢延期問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像這樣的情況常有發生。因此在這裏特別提醒大家,限價房的購買資格證明有效期爲一年,不可以辦理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