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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先後在五家超市,採用作案工具撬鎖等手段,進入倉庫內盜竊香菸,涉案金額達35800元。近日,該男子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46歲,天津市人,曾因盜竊、流氓羣毆、敲詐勒索被勞動教養三次,因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被判刑兩次。2011年10月28日下午,屢教不改的陳某又動起了超市香菸的心思。他攜帶彈簧刀、手斧、剪刀、夾剪等工具,竄至河東區萬新村某超市倉庫,趁超市工作人員不備,用工具撬開明掛鎖進入倉庫,欲實施盜竊。
正在此時,行爲鬼祟的陳某引起了一名超市店員的注意,面對店員的詢問,陳某謊稱自己是去上廁所。但是超市的倉庫門原本是鎖着的,店長也表示並未允許他人進入庫房,超市人員覺得事有蹊蹺,便立刻報警,隨即警方趕到並將陳某抓獲。經公安機關偵查,陳某已經不是第一次進入超市倉庫盜竊香菸,通過串併案件,查實陳某在2011年7月至10月期間採用相同手段先後作案四起。其中,8月14日,陳某在大直沽某超市實施盜竊時,被超市職工李某發現。在二人爭搶時,陳某存放贓物的塑料包破裂,部分香菸掉在地上,陳某趁李某撿煙不備之機,搶走中華牌香菸3條、珍品雲煙牌香菸1條。經河東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陳某四次作案所盜香菸總計價值人民幣35800元。日前,河東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判決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2000元。(通訊員王卉竹王兆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