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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方便顧客存放物品,不少超市都提供了寄存物品的儲物櫃。然而,春節期間顧客將物品遺忘在儲物櫃中的現象尤爲集中,幾乎每家超市每天都會遇到4、5個“馬大哈”,可想要找回東西,超市裏卻難尋“失物招領處”。
近日,市民張大爺在本市一家大型超市購物,還未進入購物區,就徑直走到物品儲存櫃前,先把自己的手套帽子存了起來,可是購物完卻忘記取出來便匆忙回家,轉天張大爺外出時纔想起自己的東西落在超市裏了。張大爺立馬來到超市,但是繞超市找了兩圈,也沒有找到領取失物的地方,最後纔想起求助超市服務檯。
昨日,記者走訪了本市多家大型超市發現,幾乎每家超市都設立了專門的自動儲物櫃,凡是大包小包前來購物的顧客,都會徑直前往儲物櫃存儲個人物品。記者在其中一家大型超市服務檯前看到,一名女顧客正在詢問前幾日自己遺留在超市儲物櫃內物品的下落。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幾乎沒有一家超市設有專門的“失物招領處”,大部分超市表示,服務檯的其中一項功能就是失物招領。“凡是超市內有人拾到物品,或是有人遺失物品,全部都得來服務檯進行說明。”大沽南路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員介紹,超市從未設立過“失物招領處”,也並未有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服務,一般都由服務檯的工作人員代爲受理。“如果是儲物箱內清出的物品,顧客也只能到服務檯進行諮詢,想要領取物品必須要出示存儲小票,若沒有存儲條,將會很麻煩。”該工作人員說。
與該超市處理方式相似,記者從其他幾家大型超市也瞭解到,目前本市大部分超市的存儲方式都是領取條形碼,然後憑條形碼自助存取。然而一旦出現過期未領取的情況,超市相關部門將會把物品交予負責保管的部門,等待顧客前來領取,但一般要出示存儲小票,否則將面臨調取監控或是更復雜的後期工作。
據一家超市負責人介紹,春節期間該超市幾乎每天都會從儲物櫃中清出衣物、食品等物品,然而對於開啓存儲箱,超市也有明確規定。“必須有超市服務檯的員工、防損部以及廠商三方的工作人員在場,才能夠開啓顧客遺留物品的儲物箱,並且一定要在攝像頭的監控下進行。”該負責人說。而對於該物品的儲存是否有期限,該負責人表示,一般情況下顧客會在1、2天內取走,尚未遇到長期未領取的物品。
律師建議
才高律師事務所翟曉鍵律師表示,在寄存物品時,超市和顧客發生了物品保管關係,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物品,如果過了寄存期,保管人也不能單方面處理顧客的財務,但其合理期限爲一天,且不應存放貴重物品。
對於超市一方,建議其設立招領處。翟律師告訴記者,設立醒目的“失物招領處”提示牌,一旦出現要處理長期未領取物品時,超市可以在顯著位置標註物品存放日期、存放時間以及超市所採取的措施,從而更好地避免日後雙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