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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0歲的小女孩被檢查出患有疑難病症,但父母卻說因爲沒錢而不給她治療。記者昨日獲悉,通州法院受理了小女孩狀告父母爲自己治病一案。
在去年3月份的一次醫療檢查中,今年10歲的小敏被查出患有再生障礙性貧血。隨後,小敏被送至北京軍區總醫院接受治療。在20多天的住院時間內,醫生曾多次建議由其父母作配型,爲其進行骨髓移植手術,但小敏的父母既不同意做配型,也不同意做移植手術,理由是沒錢。
後來,小敏轉至北京兒童醫院繼續治療,又住院20多天。北京兒童醫院建議爲小敏做專業治療或骨髓移植手術,費用約爲30萬元,但小敏的父母仍不肯出錢,只同意輸血維持。小敏稱,自去年11月份以來,父母基本上連每週的血常規檢查都不給她做了。
小敏說,她明白自己患了一個很難治好的病,需要花很多的錢,她理解父母的想法,但是自己很希望能配合醫生治病。父母放棄爲自己治療的行爲違反了撫養子女的法定義務,侵害了其合法權益,違反了法律和人倫,況且家裏有拆遷款,並不是沒有經濟能力,故訴至通州法院,請求判令父母給付撫養費30萬元用於治病。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鏈接再生障礙性貧血
再生障礙性貧血(aplasticanemia,AA,再障)是一種骨髓造血功能衰竭症,主要表現爲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全血細胞減少和貧血、出血、感染症候羣。臨牀上骨髓穿刺及骨髓活檢等檢查用於確診再障。再障罕有自愈者,一旦確診,應積極治療。發病年齡呈現10-25歲及>60歲兩個發病高峯,沒有明顯的男女性別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