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外地來津務工人員下班回家途中摔傷,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索要工傷賠償。本市靜海縣檢察院進行耐心調解,用人單位一次性賠償其各項損失10萬元。
40多歲的王某自2003年來津,在靜海縣一家工廠打工。去年冬季一天晚上,王某下班後騎自行車回家時,不小心軋上路邊的冰塊滑倒在地,頭部嚴重受傷,經救治留下了後遺症。王某個人的生活能力受到影響,高昂的治療費用更使其不堪重負。
王某覺得自己屬於工傷的認定範圍,工廠應承擔相應責任。經訴訟,法院判決王某所在工廠支付其一定的治療費用;然而,對於緩解王某的經濟困境,以及維持後續治療還有一定差距。
王某在親屬陪同下到靜海縣檢察院進行申訴,要求工廠賠付更多的生活和醫療費用。辦案檢察官受理此案後,對案件進行了仔細審查,發現該案雖然有機會得到改判,但重新認定和給付賠償費用需耗費一定的訴訟時間和經濟成本,這無疑會使王某的生活雪上加霜。同時,辦案檢察官還了解到王某與所在工廠負責人是老鄉關係,該案件存在調解的可能。
本着最大限度維護羣衆利益的原則,辦案檢察官對這起民事申訴案件嘗試進行調解。通過邀請王某與工廠負責人座談,幫助雙方當事人分析對比案情,並釋法說理,最終促成了王某與工廠達成和解。廠方一次性賠償王某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費、就業補助金等各項損失10萬元,使王某的生活和醫療費用有了着落。(記者馮琳通訊員陶夢輝邢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