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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6·26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之際,本市紅橋區法院於昨天下午對數起涉毒刑事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
取保候審期間仍販毒
本市無業男青年武某前科累累,先後因搶劫罪、詐騙罪、販賣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12年5月,武某又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日,因其吞食異物被取保候審。同年9月,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武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1萬元。因武某吞食異物暫不予收押。2012年12月4日16時許,武某與本市無業女子嚴某經預謀,在河北區建昌道河邊以4200元價格從王某(另案處理)處購得海洛因一包,其中有5克是爲吸毒人員鄭某代購,由嚴某從中收取代購費500元。後嚴某、武某在紅橋區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民警當場從武某處查獲白色粉末1包。經鑑定:從武某處查獲的白色粉末爲毒品海洛因,重7.16克。
根據上述犯罪事實及二被告人悔罪表現,法院判決被告人嚴某犯販賣毒品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5萬元。判決被告人武某犯販賣毒品罪,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3萬元;與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6個月,罰金4萬元。
販毒女領刑7年半
2012年11月21日18時許,黑龍江省女青年蔡某在南開區鞍山西道數碼廣場門前,以1000元價格向吸毒人員錢某、申某販賣冰毒1克,後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蔡某處查獲白色晶體。
經鑑定,蔡某隨身攜帶的白色晶體重4.36克,從中檢出冰毒成分;從其住處查獲的晶體重16.18克,從中亦檢出冰毒成分。綜上,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7年6個月,罰金5萬元。
0.07克海洛因換來半年刑
今年3月5日18時許,本市無業男子邱某在紅橋區南運河南路與中環線交口附近向林某出售毒品海洛因時,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邱某身上查獲毒資100元及海洛因1小包。經鑑定,從邱某處查獲的毒品可疑物中檢出海洛因成分,重0.07克。據此,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