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在2012年9月1日開通非本市戶籍在津就業、就學人員辦理出入境證照申請手續的基礎上,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擴大流動人口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範圍。
按照新的規定,本市戶籍居民的外地戶籍配偶、未滿16週歲子女,以及在本市暫住的外地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可以在津提交普通護照申請以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全國各地在津暫住6個月(含)以上的60週歲(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津提交普通護照、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在津暫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可以在津提交換髮、補發普通護照和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簽註申請。上述人員辦理出入境證照申請手續須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一樓接待大廳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照專門窗口提交申請。受理時間爲週一至週四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週五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壽安街19號,諮詢電話:022-24458825。(通訊員劉貝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