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歷經近十年的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將同時廢止。這標誌着我國出入境管理實現了由“分散立法”到“統一立法”的跨越。
據瞭解,從1985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正式頒佈,到2013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實施,我國出入境管理工作走過了近30個年頭。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將一些被實踐證明成功的重要改革舉措、國際通行做法上升爲法律規定,併爲下一步可能採取的改革措施在法上留下了空間;同時,它還進一步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加強部門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引入生物識別技術,以更爲有效地維護國家利益和出入境秩序。這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意義重大。
另據瞭解,1985年以來,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公民因私出國境人員由1985年的1504人次增至2012年的712390人次,臨時來津境外人員由1985年的59398人次增至2012年的242843人次,在津常住境外人員由1985年的746人增至2012年的3.9萬餘人。
面對日新月異的出入境形勢,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始終以“依法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爲民、一心爲民”爲中心,緊密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堅持優化管理與創新服務並重,堅持業務建設與隊伍建設並重,主動適應中外申請人對出入境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積極創新服務舉措,紮實嚴密管理措施,爲維護本市出入境和涉外秩序良好穩定,促進本市經濟建設和對外交往提供有力支持,贏得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趙軍 劉貝貝)